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全国服务热线18401296111
公司新闻
私募产品代发私募股权基金扩募
发布时间: 2024-04-10 13:50 更新时间: 2024-07-04 07:02


就私募基金而言,根据该条款,关于基金架构中是否需要设置托管,无法直接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而定,而应从“法律、行政法规”中确定是否允许例外情形。

目前《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并未对基金托管原则与例外的问题提供明确指示,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则延续了现有监管体系下的规定:
(1)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财产应当由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基金托管人托管;
(2)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聘请基金托管人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解决机制。

如果严格按《资管新规》条文进行理解,目前并无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私募基金可以不进行托管,也就意味着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出台之前,私募基金可能必须托管而不可通过合同另外约定。但实际上,笔者认为此种理解可能不一定是监管部门的本意,实操层面可能也不一定能得到完全执行。事实上,就该问题我们曾向基金业协会沟通确认,协会表示私募基金仍然可以通过协议约定不进行托管。

笔者认为,就私募基金而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应该不大可能根据《资管新规》而调整上述关于托管要求的条款。当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会以何种条款面世,我们将拭目以待。

一、私募基金扩募情形



(一)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资产配置基金

根据《备案须知》十一条规定:“【封闭运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下同)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应当封闭运作,备案完成后不得开放认/申购(认缴)和赎回(退出),基金封闭运作期间的分红、退出投资项目减资、对违约投资者除名或替换以及基金份额转让不在此列。



已备案通过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配置基金,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新增投资者或增加既存投资者的认缴出资,但增加的认缴出资额不得超过备案时认缴出资额的3倍:

1、基金的组织形式为公司型或合伙型;

2、基金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托管人托管;

3、基金处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期内;

4、基金进行组合投资,投资于单一标的的资金不超过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50%;

5、经全体投资者一致同意或经全体投资者认可的决策机制决策通过。“


私募产品代发私募股权基金扩募

投资运作:募集完成后,基金公司开始按照既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进行投资运作,并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和收益情况。
后续管理与服务:基金运作期间,私募基金公司需要持续进行基金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工作,并为投资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私募基金发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所有活动的合规性。同时,基金公司也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稳健运作。

此外,私募基金发行方式有多种,包括信托公司、券商(期货公司)资管通道、公募基金专户通道、私募基金管理人自主发行以及有限合伙模式等。具体选择哪种发行方式,需要根据基金的特点、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Zui后,私募基金公司的成功发行不仅取决于其投资策略和市场,还需要具备专业的团队、完善的制度、严格的合规意识和的服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赢得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
私募基金公司发行私募基金的过程涉及多个关键步骤,包括策划和规划、产品设置、准备发行文件、宣传和营销、投资者筛选和认购、基金备案、资金募集和托管、投资运作以及后续管理与服务。

联系方式

  • 电  话:18401296111
  • 经理:经理
  • 手  机:18401296111
  • 微  信:1840129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