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代注册中基协私募基金备案的要求
| 更新时间 2025-01-27 07:02: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品牌 私募基照保壳 服务地区 全国服务 优势 快速办理 联系电话 18401296111 联系手机 18401296111 联系人 经理 立即询价 |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是由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发布的,针对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管理进行规范的文件。这些指引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备案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要求和标准。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等相关法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备案主体**:规定了需要进行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的备案范围。
2. **备案材料**: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备案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基金经理的资质证明等。
3. **备案程序**:详细描述了备案的流程,包括备案申请、协会审核、备案号授予等步骤。
4. **信息披露**: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对投资者、监管机构和基金业协会披露基金运作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5. **重大事项变更**:若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发生重大变更,需要及时向基金业协会报告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6. **自律管理**: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自律管理,对不履行备案义务或者有其他违规情形的,协会可以采取相应的自律措施。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的出台,有助于提高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化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监管机构提供了有效的监管工具。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投资者都应当认真遵守这些指引,确保基金的合规运作。
三、私募基金法对私募基金的主要监管要求
(一)注册备案要求
自《私募基金法》2020年2月生效起,私募基金被CIMA纳入注册和监管体系,除下述特定的豁免情形外,私募基金应当在其接受投资者以投资为目的投资承诺(capital commitments)后21天以内,向CIMA提交申请注册登记,未完成注册登记私募基金不得接受投资者的投资出资(capital contributions)。
对于豁免情形,根据《私募基金法》对私募基金的定义,排除了已受其他法律监管的相关持牌或注册主体、养老基金(pension funds)、持股载体(holding vehicles)、合资企业(joint ventures)、单一投资者的管理账户(individu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arrangements)、单一家族办公室(single family office)等非基金安排(non-fund arrangement),因此上述形式与基金相似的实体不适用《私募基金法》项下要求的CIMA注册;同时基于上述定义对单一投资者的排除,CIMA网站答复明确“如果私募基金仅接受单一投资者的认购和出资时,该私募基金也无需进行CIMA注册”。
另外,私募基金应当在每年1月15日或之前向CIMA支付年度注册费,未支付的年度注册费可能由提起诉讼,且可以要求并由下令支付延迟支付相关费用而产生的相应罚款。
对于私募基金向CIMA提交的信息,如果有任何有重大影响的变更情形,或者其注册办事处或主要办事处发生变更,则应当在变更发生或知悉变更发生后的21天以内向CIMA提交变更详情。对于未尽重大影响信息变更告知义务的私募基金,可处以相关罚款。
(二)审计要求
根据《私募基金法》的规定,私募基金的帐目每年应当由管理局批准的审计师[3]进行审计,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向CIMA提交审计报告。对于私募基金的年度审计,通常根据审计准则或美国、日本、瑞士或其他非高风险领域的一般公认会计准则进行。
实践中,私募基金申请CIMA注册提交的材料包括审计师的同意函,即私募基金在申请CIMA注册前即需确认并聘请审计师。
(三)基金财产方面要求
就基金资产估值方面,《私募基金法》要求私募基金对其资产依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估值,至少一年一次;属于法定要求,即使投资者无估值需求,私募基金也应当履行估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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