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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私募基金的设立流程牌照
发布时间: 2024-04-28 18:05 更新时间: 2024-11-23 07:02


结合目前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等相关规定,私募基金涉及关联交易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笔者梳理如下:



1.基金募集阶段


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书中应当向投资者披露关联关系情况;在风险揭示书的“特殊风险揭示”部分,重点对私募基金的资金流动性、关联交易、单一投资标的、产品架构、底层标的等所涉特殊风险进行披露。



2.基金合同阶段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基金合伙协议中应订明关联方认定标准及关联方投资的回避制度。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基金合同中需要订明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关联交易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3.基金备案阶段


私募基金涉及关联交易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证明底层资产估值公允的材料

有效实施的关联交易风险控制制度

不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承诺函等相关文件



4.基金运作阶段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 2号》,定期披露“关联交易等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私募基金的设立流程牌照

成为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基金管理人,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机构方面,私募基金管理人应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担任,且实缴资本或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一定数额,通常为1000万元人民币。此外,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满足公司所有员工正常办公的需求,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

其次,人员方面,私募基金管理人应至少有三名管理人员具备从业资格。这些资格可以通过参加基金业协会组织的从业资格、具备近三年投资管理相关经验或满足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来获得。此外,基金管理人的负责人和风控负责人也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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