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和私募投资策略风险洞察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所需材料清单较为繁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营业执照、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承诺函、募集规模证明(包括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委托管理协议(若有)、基金托管协议(若有)、投资者明细(包括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实际投资额。成立日期在 2014 年 8 月 21 日(含当日)以后的基金必填此项)、对销售业务的管理制度、对份额登记业务的管理制度、销售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销售监管机构监督协议、份额登记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若有)、TA 资金清算系统测试报告、功能说明(若有)、份额登记监管机构监督协议(若有)、委托外包协议(若有)。
此外,还需公司高管真实简历及所在公司的人联系方式、公司高管的身份证扫描件和电子照片、执照副本、税务副本、代码副本、公章、加入基金业协会的申请书、公司申请备案的承诺函、公司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如是新成立公司,则需当月的财务报表)、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管理人是否建立投资、风控、内控、员工个人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两门)、提交材料要有法律意见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材料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要求还需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准备。同时,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备案时应以的要求为准。
###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的准备流程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的准备是一个较为复杂和严谨的过程。首先,需要设立合法的私募投资基金,包括确定基金的名称、类型、规模、投资策略等核心要素。接着,选择具备资质的基金管理人,其职责涵盖基金的日常运作与管理。然后,根据基金的类型(如证券类、股权类等),悉心准备备案所需的各类材料,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承诺函、募集规模证明(例如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投资者明细(成立日期在 2014 年 8 月 21 日(含当日)以后的基金必填此项)、公司高管真实简历及所在公司的人联系方式、公司高管的身份证扫描件和电子照片、执照副本、税务副本、代码副本、公章、加入基金业协会的申请书、公司申请备案的承诺函、公司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则需当月的财务报表)、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此外,还可能涉及委托管理协议、基金托管协议、对销售业务的管理制度、对份额登记业务的管理制度、销售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销售监管机构监督协议、份额登记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若有)、TA 资金清算系统测试报告、功能说明(若有)、份额登记监管机构监督协议(若有)、委托外包协议(若有)等。准备材料时,务必确保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相关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和提交。
### 不同类型私募基金备案材料的区别
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在备案材料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材料通常更侧重于对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业绩报酬设定依据和计提方式等方面的明确和规范。例如,在募集推介材料中,需向投资者详细介绍管理人基本情况、托管安排(如有)、基金费率、业绩报酬设定依据和计提方式、存续期、分级安排(如有)、主要投资领域、投资策略、投资方式等设立要素,同时还应揭示拟投资项目的主营业务、估值测算、基金投资款用途以及拟退出方式等信息。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备案材料则可能更关注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报告、股权结构、退出机制等方面。例如,在备案时可能需要提供被投资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市场前景分析、投资协议等材料,以证明投资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此外,对于创业投资基金,可能会在支持政策、投资方向等方面有特定的要求和材料提交。
###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的审核标准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的审核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首先是齐备性核查,包括备案承诺函、基金合同、实缴出资证明、风险揭示书等备案材料是否准备齐全并完整上传。协会已上线 AMBERS 系统前台校验,备案材料清单形式齐备的,将进入正式备案办理流程。如备案材料完备,且页签信息填报准确,予以备案通过。否则予以退回。其次是准确性核查,这包括核查管理费、业绩报酬(包括门槛收益及超额收益等)、开放日、存续期等合同信息以及其他在 AMBERS 系统上填写的信息是否与基金合同等产品文件内容一致。再者是合规性核查,要核查私募基金杠杆比例是否满足监管部门规定的杠杆倍数要求,私募基金投向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或监管机关的限制性规定等。根据协会相关规定,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协会将在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变更的规定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变更有着明确的规定。当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备案的私募基金相关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按规定及时向协会履行变更手续。相关变更事项应当符合规定的登记、备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改正。具体而言,如名称、经营范围、资本金、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等基本信息变更,股东、合伙人、关联方变更,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变更,以及证监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变更,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履行变更手续。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发生变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履行变更手续,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就变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就变更后是否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要求提交法律意见书,协会按照新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要求对其进行核查。
###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的政策调整
近年来,私募基金备案材料的政策不断调整和优化。为进一步提高基金备案透明度,协会对现行基金备案自律规则及零散在关注要点、案例中的备案口径进行整合、优化,起草形成了一系列新的备案指引,并修订相关材料清单。例如,《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 2 号——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布,对现行规则进行了整合细化,新增要求较少且基本为原则性规定。一方面完善和优化了现行备案规则,进一步提高了基金备案透明度;另一方面落实了差异化监管要求,支持私募股权基金尤其是创投基金发展。同时,政策调整也在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和监管需要,加强对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和引导。
综上所述,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所需的材料清单较为繁杂,且不同类型私募基金、不同情况下的备案材料要求存在差异。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在进行私募基金备案时,应密切关注的政策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备案材料的准备和提交准确、合规。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