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备案托管机构策略优化
阳光私募即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由银行托管,并定期公示业绩和运作报告的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产品。
其运作模式主要是由信托公司、银行、证券公司发起设立并在银监会备案。在实际运作中,通常由投资顾问公司负责发起,设计信托产品,与托管银行协商后,借助信托公司的平台来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具体流程如下:首先,投资者需仔细阅读信托基金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同并无异议后签署合同,注意合同上的汇款账户与预留赎回资金回款账户应为同一账户;其次,签好合同后去银行汇款,按规定填写对方账户名、行、汇款金额等,并在备注栏或汇款用途栏注明相关认购信息;最后,投资者要向信托公司提交经本人确认的身份证件、汇款、回款账户证件及汇款单复印件等资料,信托公司在确认认购资金、认购费到账后,会通知托管银行将投资者的信托资金认购为信托单位,并在阳光私募基金认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向信托基金认购人寄送信托公司盖完章的合同以及信托加入确认函等文件。
阳光私募基金的风险特点主要包括:
1. 风险较大:相比公募基金,其收益可能相对更高,但根据相关规定,不得承诺保本及收益,因此风险也较大,风险管控力度相对较弱。
2. 基金管理人收益与基金业绩挂钩:固定管理费用通常较少,一般为2%左右,基金管理人的主要收益来自于超额业绩提成,通常收取20%的超额业绩提成,但该提成只有在私募基金净值每次创出新高后才可提取。这种机制保证了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较为一致,促使私募基金追求的正收益,对下行风险的控制也相对更严格。
3. 认购门槛较高,且认购费用不低:认购阳光私募基金一般至少在100万元以上,多则达到三四百万元,认购费用通常为认购信托计划金额的1%。
4. 投资比例灵活:投资比例可以在0-之间,能通过灵活的仓位选择以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其规模通常在几千万至1个亿,相对公募基金总金额较小,操作更灵活,可集中持仓一两个行业及五六只股票。
5. 流动性限制:一般会有6到12个月的封闭期,在成立后的6个月内通常不能赎回,6个月之后赎回需缴纳手续费,12个月之后赎回可能不用缴纳手续费(具体以合同规定为准)。封闭期满后,一般会每月公布一次净值并开放申赎。
投资者在选择阳光私募基金时,应充分了解其运作模式和风险特点,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资金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选择管理规范、业绩良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同时,建议投资者咨询专业的金融顾问,以获取更详细和个性化的投资建议。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