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备案代理私募基金非公募基金
对于分级产品,《资管新规》明确提出了一系列限制性规定,对于私募基金而言,主要包括:
1.分级比例限制
2016年出台并施行的《私募资管暂行规定》针对结构化产品的“杠杆倍数”明确提出了上限要求。类似于“杠杆倍数”,《资管新规》中则针对分级产品提出了“分级比例”的概念。其计算公示如下:
针对不同的资管产品类型,《资管新规》对分级比例的上限要求如下:
前述分级比例的上限要求,基本延续了《私募资管暂行规定》中关于“杠杆倍数”上限的基准。然而,《私募资管暂行规定》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约束力,而对于私募股权、其他类基金却并不强制要求执行。因此,《资管新规》之前,众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的杠杆倍数实际并无明文的监管约束。而《资管新规》的落地终将各类“分级私募产品”纳入统一监管范围。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主要遵循以下步骤:
确认投资人是合格的投资人。
合格的投资人为有限合伙人设立有限企业并在管理局登记。
在登记完成后,开立对应的银行账户。
为基金开立募集资金的账户,再由合格的投资人投资。
选择基金的托管机构并由托管机构出示实际到账证明。
准备并提交相关的备案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同、风险提示函、合格投资者承诺书、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投资者明细表、托管协议等。这些文件需要加盖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章,并以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至备案系统。
将相关文件上传至备案系统。
等待审核。基金业协会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请注意,以上仅为基金备案的基本步骤和所需材料,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具体情况和当地法规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或财务顾问,以确保所有步骤和材料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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