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下称“《加强私募监管规定》”),私募基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为被投企业提供1年期限以内借款、担保,但借款或者担保到期日不得晚于股权退出日,且借款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该私募基金实缴金额的20%。根据目前的监管要求,私募基金应以股权投资为主,债权投资为辅,一般而言,股债比不得低于8:
2。尽管这种要求给很多基金的实际操作带来影响,但私募基金向着以股权投资为主、禁止变相从事借贷活动这一本质回归,仍然是目前调控的重点。
2. 是否存在刚性兑付基金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募集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收益、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限定损失金额和比例,或者其他方式变相保本保收益。刚性兑付相当于对投资者进行了保底承诺,这与任何投资均可能有收益也可能有损失的实际情况是相悖的,因此,整个资管行业都禁止刚性兑付。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要培育一个健康的金融市场,不仅需要合格的机构,也需要合格的投资者,刚性兑付注定培育不出合格的投资者,也就不会创造一个健康的金融市场。
3. 是否为合格投资者这里涉及合格投资者的概念。合格投资者应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新规》”),合格投资者是指: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要求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
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 基金发行的基本流程基金发行 2024-12-20
- 虚拟性私募基金有哪些快速发行 2024-12-20
- 国际头部私募基金公司备案证明 2024-12-20
- 股权和债权类都有的私募基金监管协议 2024-12-20
- 私募管理人高管变跟 2024-12-20
- 到哪申请办理私募基金合法代表法人变跟 2024-12-20
- 上海私募基金投资公司备案证明 2024-12-20
- 证券私募基照申请产品发行 2024-12-20
- 私募基金公司是干嘛的快速办理 2024-12-20
- 仁毅私募海南公司监管协议 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