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威阳辰企业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私募基金牌照保壳 ,私募基金代理挂靠,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公司注销 ,私募备案 ,公司注册 ,普通注销
私募基金股权证券保壳产品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
发布时间:2024-11-29



鑫威阳辰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私募基金发行的公司,我们的业务范围涉及私募基金产品保壳。私募基金作为一种专业金融产品,其发行和管理需要经过复杂的程序和审批,但我们拥有快速办理的优势。无论您需要办理私募基金发行还是管理,我们都能够迅速帮助您完成。并且,我们的服务范围覆盖全国各地,无论您身在何处,我们都可以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私募基金产品保壳是我们的核心业务之一,保壳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和政策要求。我们的团队成员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在处理保壳事务时能够灵活应对各种情况。不仅如此,我们还能够根据不同基金产品的特点和市场需求,为您量身定制合适的保壳方案,确保基金产品的可持续发展。
快速办理是我们的优势之一。我们深知,在金融市场中,时间就是金钱,每一天的延迟都可能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们的工作流程和迅速的办理速度能够帮助您迅速获得私募基金的发行许可。我们与相关机构和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了解的政策动态和规定。这使得我们能够快速准确地处理各种申请和审批程序。
服务范围是我们的另一个重要优势。作为一家全国性的企业管理公司,我们的服务范围涵盖了全国各地。无论您身在何处,只需与我们联系,我们的专业团队将立即为您提供的服务。无论是私募基金发行、管理或保壳,我们都能够为您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全力以赴满足您的需求。

私募基金股权证券保壳产品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

4.2. 推介产品时的禁止渠道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和AMAC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应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制作并使用,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对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募集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方式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信息,揭示投资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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